根据甘肃省司法厅《关于开展首批“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(县、区)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平凉市司法局组织县(市、区)严格按照《“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(县、区)”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(2023年版)》进行自查自评,采取自愿申报、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。根据初核情况,拟推荐平凉市崆峒区命名为首批“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(县、区)”,现就初核情况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一、拟推荐命名首批“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(县、区)”名单
平凉市崆峒区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:2023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,共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对所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反映,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三、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
受理部门:平凉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
电话:0933-8227441
邮箱:120629197@qq.com
地址: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1101室
邮编:744000
平凉市司法局
2023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