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现发布《平凉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》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2年,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、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,准确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认真落实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,有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生效,全力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。围绕重点领域和时间节点,在门户网站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“学法一刻”等主题专栏,发布“12.4”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报道20余篇。聚焦重点工作解读,发表各类署名文章3篇,接受媒体采访2次。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900余条,涉及市场主体、民生保障、疫情防控的领域信息200余条。
二是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。在信息公开指南上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、办公地址、办公时间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、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内容,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,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。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在依托平凉司法网主渠道的基础上,适时通过“平凉司法”、“平凉普法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工作动态。积极开展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,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,将政务服务相关事项全部上网。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,未收到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申请。
三是强化政务信息管理。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,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,按照“谁制定、谁审查、谁公开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,全年未发生泄密问题。加强对微博微信的管理,安排专人对“平凉司法”官方微博、“平凉司法”“平凉普法”微信公众号的管理,并围绕政府工作安排,及时更新微博、微信平台。加大网络回应力度,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检查微信、微博、门户网站等平台,针对网民咨询、留言进行及时的回复与处理。本年度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,目前现行有效3件。
四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。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,完成网站安全动态监测和日常巡查12次,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阅读总量15万人次。在平凉市司法网站上对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能、办理事项、办理依据、办事时限、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公开,同时对法律援助、法律服务、公证等相应办理事项进行了公开,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了解相应办理事项的工作内容。与市电视台开通《普法一刻》电视栏目,全年已播53期。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关注量突破3500人,总阅读量超过130万人次。
五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。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和新媒体业务培训班,提升宣传工作质效,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和通报工作,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,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,定期开展检查,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。加强制度建设,健全考核机制,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机关科室年度考核,加强督查和考评力度,督促机关各科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切实做到公开透明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(一)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市司法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,与群众的期待相比,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。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;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;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。下一步,市司法局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,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质效,加大主动公开力度、提升政策解读质效,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,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。 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<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规定的按件、按量收费标准,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。 |